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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工业园区土地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工业园区土地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濮政文〔2009〕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工业园区土地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濮阳工业园区规划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为加快项目进区落地,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

  工业园区土地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国土资源局现有人员中选派,业务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尽快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等必要的条件,争取早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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