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等四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动用保证金账户资金的请示》(平保产辽分发〔2009〕2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分公司所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河支公司等四家分支机构动用缴存的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请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