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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常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常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常超同志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寿[2009]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常超符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常超的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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