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批准沈阳市浑南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寿辽分发[2009]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办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该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不含大连)。
四、核准该支公司营业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4路1号富腾国际大厦。
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你分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辽宁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