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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许博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许博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许博华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辽[2009]7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许博华符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许博华的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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