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惠工支行B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
你协会报送的《关于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惠工支行申办B类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辽保协发〔2009〕8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惠工支行B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代理险种为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二、你协会须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你协会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及时将行政许可批复和许可证转交申请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中国保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公告相关材料需报送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