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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张德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张德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德明任职的请示》(太平财辽发〔2009〕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德明基本符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张德明的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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