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盖州市支公司团山镇等五家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9〕204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团山等5个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09〕91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盖州市支公司团山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盖州市团山办事处门漠洛村;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区支公司二道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营口市老边区二道沟乡二道村;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区支公司柳树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东柳村;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区支公司路南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后塘村;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区支公司海东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营口市开发区望海渔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