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3号)精神,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简称郑交会)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指导思想,宣传、展示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推介名优新特产品,促进企业工商联系,产销衔接、开拓市场,及时捕捉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信息。利用展会引导潮流、领导消费、产销互动、共同促进的功能,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以会展为平台,构建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增强许昌在全省、全国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参加本届郑交会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交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副市长郑传德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朝晖、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郑交会参展参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商务局副局长徐仁甫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三、展位设置
本届郑交会按照8个专业类别设置展位:
(一)友好城市商品展区。
(二)茶叶、茶制品及用具专馆。
(三)房产及装饰专馆。
(四)家用汽车展区。
(五)糖酒食品及农副产品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