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许昌市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09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创业、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经济工作任务,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精心筹备,着力做好高新科技产品出口和高新技术引进两方面的工作,追踪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研动态,开拓视野,收集信息,主动与国内外客商洽谈,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
二、组织形式
(一)市政府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十一届高交会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市政府领导任团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622763 传真:2339086),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组成分团参加。
三、主要活动
(一)高交会开幕暨开馆式。11月16日在深圳高新技术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市领导及代表团全体人员参加。
(二)11月18日至19日,参加河南省组织召开长三角经济发达省份经贸交流会(具体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