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创建办制定的《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
(市创建办)
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市区占道经营问题仍比较突出,影响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媒体曝光的焦点和反复治理的难点。为从根本上治理这一城市管理顽疾,破除影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的主要障碍,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现就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许昌县城区和许昌新区(安信公路以东、忠武路以西、长葛市界以南、北外环以北)、邓庄组团,同时延伸到许昌至禹州、许昌至鄢陵、许昌至襄城城际道路和许长城际快速通道。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市区农副产品便民销售网点为基础,进一步严格城市管理,兼顾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不方便、餐饮摊点扰民等问题,达到既能有效治理占道经营、又能保证农副产品供给,既能方便市民群众、又能改善道路环境的目的,实现“两无一规范”:即无违规店外经营,无违规占道经营,流动商户、早夜市餐饮摊点规范经营。
三、方法措施
(一)合理布局,建设农副产品市场体系
1.规划建设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根据城市发展状况,逐步迁移建成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其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城市交通主干道附近,以大宗农副产品批发经营为主,向市区零售商或二级批发商供应群众日常农副产品生活资料。市场内设计大型停车和商品交易场地,保证货运车辆及其它运输、载物工具的摆放和市场交易需要。
市城管局每年9月底前,研究提出城市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迁移和新建的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列入次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市创建办组织市交警、工商等部门,做好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迁移工作;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按照土地开发配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