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建成11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
三、实施范围。在各县区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的村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成砖混结构的平顶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做到诊断室、治疗室、防保室和药房三室一房分开,同时要求务必建在公有土地上。
五、资金筹措。新建110所村卫生所共需建设资金616万元,市、县按6:4分担,市、区按4:6分担,其中市财政计划投入44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区承担。如有超额部分,也由县区承担。
六、工作进度。2010年3月底前,各县区经过筛查上报初步确定需标建的村卫生所名单;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实地进行选址定点,确定最终标建的村卫生所名单。7月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卫生局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设。8月底前建成并进行验收总结。
七、保障措施。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把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实事任务的全面完成。
八、验收办法。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标准化建设村卫生所的建设质量、资金到位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6件 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20条
一、项目背景。体育场地设施匮乏是当前我市的基本现状,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各类体育设施更是少之又少,许多村庄基本没有供农民群众活动的体育器材,社区近几年来虽然配备了不少器材,但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推动城乡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在城乡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20条。
二、目标任务。在全市城乡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20条。
三、实施范围。全市三县五区,重点向农村倾斜。
四、质量要求。场地全部水泥硬化;健身路径质量符合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的检测标准。
五、资金筹措。建设120处场地设施的300万元资金,全部由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
六、工作进度。2010年3月底前确定120处城乡健身场地具体地点;4月底前完成健身场地的地面硬化工作;5月底前通过招标完成50个健身场地的安装;10月底前完成全部120个健身场地的建设;11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各县区政府负责安装场地的检查、落实,明确责任村的器材管理人员和具体安装地点。市体育局负责健身场地安装时的监督、协调及健身路径的使用须知,协调体彩公益金的管理部门,及时安排经费,进行公开招标,完成健身路径的购置任务。
八、验收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全民健身路径的质量要求和有关标准,以招标文件确定的验收内容为依据。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7件 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和新农村便利超市120个
一、项目背景。建设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和新农村便利超市是事关市民日常生活的大事。建设新农村便利超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商务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实现农民便利消费、安全消费,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多年来由于规划滞后,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我市居民社区商业网点业态业种不全,便民服务网点覆盖范围不广,特别是菜市场网点缺乏,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2010年在本市近郊四区新建、改扩建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菜市场20个,建设改造100个新农村便利超市、农资连锁超市。
三、实施范围。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建设工作在近郊四区实施,新农村便利超市建设在全市各乡镇范围内选址实施。
四、质量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兰州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每个便民副食蔬菜网点建设都要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方面严格把关、规范要求,确保质量和水平。新农村便利超市要达到商务部规定的相关标准。
五、资金筹措。便民副食蔬菜网点的建设,坚持政府规划引导、适当扶持,市场多方筹资建设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主要依靠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同时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扶持,按其建设规模,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同时各区政府要给予1:1的配套资金扶持。新农村便利超市建设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贴的办法,在企业自筹的基础上,每个农村便利超市建设国家补贴6000元,每个农村便利超市、农资连锁超市市财政补贴2万元。
六、工作进度。
1、城区便民副食蔬菜营销网点。2010年4月底前,分解落实各区目标任务、选址、招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10月份,按照各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基本完成20个网点建设目标。11月份组织评审、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12月份完成整改,组织验收,启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