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进度。2010年4月底前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50%,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七、保障措施。市、县(区)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目标管理,市水利局与项目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材料(如管材)由市上统一招标采购。严格资金管理,实行统一报账制,对建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加强技术服务,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八、验收办法。根据《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工程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市发改、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市上验收合格后申请省级验收。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皋兰县政府、西固区政府
第11件 新建9000户农村生态家园沼气池
一、项目背景。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农村沼气建设列为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实践证明,发展农村沼气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节支增收的重要途径,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新建9000户农村生态家园沼气池。
三、实施范围。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其中:七里河区380户、西固区200户、红古区2500户、永登县1800户、榆中县3000户、皋兰县1120户。
四、质量要求。沼气池建设、太阳能暖圈(棚)改造、厕所和厨房改造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69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补助资金1350万元,地方配套135万元,农户自筹247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主要进行户用沼气池建设和支付技工工资,农民自筹主要进行改厕、改圈、改厨等的建设。根据农业部西部地区农村户用沼气中央补助标准按每户投资4400元,其中中央投资1500元,地方配套150元,农户自筹2750元。
六、工作进度。2010年4月底前下达建设任务,完成项目农户的规划、选择,举办培训班,编印技术手册。4-10月为全面建设与组织实施阶段。10-11月为全面总结验收阶段。
七、保障措施:一要科学规划,综合发展。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要加强培训,搞好指导。抓好宣传发动、项目户选择和规范制度等工作。三要加强管理,靠实责任。严格施工程序,严把建设关口,严格资金管理。四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八、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等标准和农业部颁布的《
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红古区政府、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皋兰县政府
第12件 修建农村公路800公里
一、项目背景。为早日建成以县乡公路为干线,乡村公路为支线,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再修建800公里农村道路,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800公里,完成投资26000万元,其中:通乡公路41公里,完成投资2027万元;通村公路650公里,完成投资19500万元;交通战备、以工代赈及社会投资建设公路72公里,投资2173万元;农村公路重点线路维修改造37公里,完成投资2300万元。
三、实施范围。列入省上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乡公路项目41公里;通村公路项目250公里;交通战备、以工代赈公路项目72公里,以及未列入省上计划,各县区提前实施的通村公路项目400公里。
四、资金筹措。8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国、省投资11250万元,地方自筹14750万元,地方自筹部分主要通过市、县(区)两级财政投资和公路沿线乡镇、村投资,以及企业、群众集资、捐资筹措。具体为:通乡公路41公里,投资2027万元,国省投资1000万元,地方自筹1027万元;通村公路650公里,投资19500万元,国省投资9750万元,地方自筹9750万元;交通战备、以工代赈及社会投资公路72公里,投资2173万元,国省投资500万元,社会投资1673万元;农村公路重点线路维修改造37公里,投资2300万元,均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承担。
五、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原则上按四级公路实施,局部受地形限制的难以达到四级公路标准的路段,个别技术指标可适当放宽,但必须达到国家和省上下发的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
六、工作进度。3月20日前开始进行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文件编制、审核和工程招标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先后开工建设,5月10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
七、保障措施。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格施工工艺和工序,严格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查,做好施工记录和必要的试验检测记录,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建设工地。严格工程自检,严格项目中间检查和分项验收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整修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