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障措施。(一)落实目标责任。市房产局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资金到位、供地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二)严肃工作纪律。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程序和管理,严明纪律。要依法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房管局和各有关部门要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验收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组织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通过验收的工程方能交付使用。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作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公司
第2件 新建4300套21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一、项目背景。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市委、市政府计划今年建设廉租住房4300套。
二、目标任务。建设廉租住房4300套,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三、实施范围。由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政府和市国资物业公司组织建设,其中永登县建设150套7500平方米;榆中县建设54套2700平方米;皋兰县建设50套2500平方米;红古区建设50套2500平方米;市国资物业公司分别在秀川小区、一毛小区、杨家桥小区、晏家坪小区、兰棉小区、高阀小区、玻仪小区、长新小区和桃园小区组织建设廉租住房4035套20. 17万平方米。
四、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及建设过程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的规范要求,所有施工工序必须验收合格,方得进入下一步阶段施工。抗震符合兰州地区的8度设防要求。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没有质量缺陷,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在质检部门监督下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五、资金筹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4418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89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5265万元。
六、工作进度。2010年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土地、规划、建设等前期手续审批。6月底前争取全面开工建设。2010年底完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2012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七、保障措施。(一)落实目标任务。市房产局要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廉租住房责任书,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保证廉租住房任务顺利完成。(二)严肃工作纪律。对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程序、管理,严明纪律。工程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房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验收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组织工程验收。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作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实施单位:永登县政府、榆中县政府、皋兰县政府、红古区政府、市国资物业公司
第3件 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配售经济适用住房4000套、配租廉租住房3000套
一、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一)项目背景。2006-2008年期间,我市统建了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所建住房除用于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外,拟剩余部分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配售。2010年部分房源已具备配售条件,市政府决定按规定程序公开配售。
(二)目标任务。公开配售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城关区政府提供100套,七里河区政府提供2200套,安宁区政府提供400套,西固区政府提供500套,市城投公司提供800套。
(三) 实施对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 实施步骤。市房产局按照发布销(预)售公告、配售登记、公开摇号、选房认购等程序,向已取得《准购证》的申请家庭进行配售。
(五) 保障措施。市政府与四区政府、市城投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相关部门要保证配售房源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必须齐全,达到销(预)售条件。市房产局要根据房源数量,统一安排,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组织配售,2010年10月底之前完成配售工作。
(六) 验收办法。按照《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兰政发〔2008〕5号)对配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七) 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作单位: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安宁区政府、市物价局、市城投公司。
二、配租廉租住房
(一)项目背景。根据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我市2007年和2008年建设的廉租住房3408套大部分基本建成,在2010年可实现分配入住。
(二)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安排,2010年要求分配入住廉租住房3000套。经过筛选,2010年底前完成3128套廉租住房配租。
(三)实施范围。城关区配租廉租住房1151套(市城投公司在红山四村建设的217套,城关区政府在九州建设的306套,高新开发区在雁滩建设的144套,省建设厅在雁滩科教城建设的84套,市城投公司在孙家台建设的100套,在沙坪村建设的300套);七里河区配租廉租住房562套(七里河区在建兰丽苑配套建设的40套,在晏北人家小区建设的250套,在西津家园小区建设的272套);西固区配租廉租住房574套(西固区政府在雅新小区建设的534套,在建苑小区建设的40套);安宁区配租廉租住房292套(安宁区政府在桃林路建设的40套,万里厂建设的144套,蓝星花园建设的108套);永登县配租的廉租住房144套;榆中县配租的廉租住房110套;皋兰县配租的廉租住房104套;红古区配租的廉租住房19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