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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做好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工作的通知

  单位提交《关于不邮寄个人对账单的申请》的,以及因单位填报的地址不准确造成邮寄的对账单被退回的,国管分中心将不再邮寄。
  三、住房公积金对账
  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应认真做好邮寄到单位的个人对账单的分发,以及查询对账工作。经办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分发对账单,确保个人对账单及时送达缴存人。个人若对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金额有异议的,按以下步骤进行对账:
  (一)本单位对账
  单位为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和原始业务票据,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个人账户明细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软件(以下简称单位版)查询打印,未使用单位版的,可通过单位内部台账查询或到经办网点申请获取。
  (二)经办网点对账
  如经本单位对账后仍有异议,可向经办网点申请对账。职工复印个人对账单及背面的《住房公积金对账查询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妥后交单位。单位经办人填写单位对账结果、加盖印章,并收集本单位需要对账职工的《申请书》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和原始业务票据复印件,统一到经办网点申请对账。经办网点对账后,填写对账结果,加盖印章,并将对账相关单据复印件提供给单位经办人。
  (三)国管分中心对账
  经经办网点对账后仍有异议的,单位经办人需持经本单位、经办网点填妥并加盖印章的《申请书》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和原始业务票据复印件统一到国管分中心申请对账。
  单位可通过单位版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细账》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对账信息》,未使用单位版的,可到经办网点下载电子数据或打印。
  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事关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及其经办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及时核实个人信息,切实做好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不邮寄个人对账单的申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我单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并征得缴存职工同意,现申请贵中心不再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向我单位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2008-2009年度结息对账单。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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