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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将中心主体核算贷款部分贷后业务移交贷款经办银行办理的函

  八、其他事项
  (一)请贷款经办银行于2009年7月1目前将操作2.0系统贷款子系统的工作人员名单(注明银行、姓名、身份证号及岗位)在国管分中心备案。我中心将于7月上旬对备案工作人员,特别是办理自由还款方式下调整月还款额和同一借款人名下贷款还款账户变更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贷款经办银行在使用2.0系统贷款子系统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国管分中心反馈。
  此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申请书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购房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本人申请自______年_____月起将办理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调整为: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本人同意贷款银行从申请月份起按以上约定还款金额从本人账户中扣划还款。如因本人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实际扣划金额少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月还款额,不足部分转为逾期贷款并计扣罚息。
  特此告知。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和受委托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附件2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确认书

  借款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借款合同编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购房地址:_____邮编:_____

  我行已收到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调整申请,自_____年_____月,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调整为:
  大写: 人民币_____, 小写: ¥_____
  请您在贷款还款账户内保留足够的存款余额,国管分中心将委托贷款银行从您的还款账户中按月扣划还款资金。如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实际扣划金额少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月还款额,不足部分转为逾期贷款并计收罚息。逾期贷款记录有可能对您的个人信用情况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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