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收支任务。
本意见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盘锦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盘锦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主体的分配模式,全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市卫生工作中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及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财政保障机制;质量较高、富有效率的优质服务机制;岗位竞争、优质优酬的的用人分配机制;职能部门监督、民主评议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重点由重医疗服务向重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头补助向按服务效果付费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的
以维护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全面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到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四、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药房规范建设;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情况。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
(5)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6)卫生院建设与管理。
(7)群众评价与监督。
(8)县级行政卫生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2.村卫生室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合理用药、药房规范化建设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诊所、护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体检,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指导、家庭病床等服务数量,医疗安全、工作效率、诊疗费用,药品使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家庭健康档案及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2)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覆盖人口、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3)社区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和岗位设置、双向转诊等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工作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