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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先进县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先进县区的决定
(兰政发【2010】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综合整治成果为载体,以打造“环境优美、安居乐业、和谐和顺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层级管理,严格绩效考评,为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推进和落实城市管理层级责任的过程中,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线指挥,四大班子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形成了万众一心、整脏治乱、美化兰州的生动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2010年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城市管理绩效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城关区政府、红古区政府通报表彰,分别颁发奖牌,并奖励城关区政府40万元、红古区政府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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