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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130号)


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去年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2009年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去年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09年城市管理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关乎城有的形象和发展,关乎百姓的日常生活。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量化分解,并将整改任务、标准、完成时限等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各责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部门要通力合作, 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由市城市市容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不间断地跟踪检查和督查,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人大检查组。各新闻媒体单位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为整改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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