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审议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 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 炜 副市长
陈 列 副市长
王涌翔 副市长
成 员:张海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景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砚春 市发改委主任
李彦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书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世英 市财政局局长
王 敏 市人事局局长
吕竹润 市编委办副主任
秦 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子明 市卫生局局长
佟海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郝隐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