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0]4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9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代冬林等3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度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发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
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有先进群体
孔勒俑,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民
孔勒准,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民
熊勒弄,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民
岳麻糯,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民
杨明昌,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民
对以上人员,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代冬林 安宁市八街镇代家庄村村民
吕朝林 通海县四街镇大营村委会调解主任
肖德勇 昭阳市昭阳区第一小学保安员
张达均 绥江县新滩镇市龙村9组村民
张朝科 镇雄县大湾镇玉田村湾头村民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