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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82号)


各市卫生局:
  为落实《2009年全国鼠疫防控应急工作要点》及《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不断提高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鼠疫防控应急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要充分认识医疗机构是及时发现鼠疫疫情的前哨阵地,在临床医务人员中普及鼠疫防控知识,是控制人间鼠疫疫情扩散的重要措施,切实将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作为2009年本地区、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各市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本地区各级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要充分使用好拨付到位的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鼠疫防控项目专项资金,组织和调动2008年省卫生厅为各市培养的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师资骨干,全力做好所辖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
  3、各级医疗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工作,领导要亲自抓,要有培训计划,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成绩,到2009年6月底前,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开展演练,提高防控应急能力
  1、各地在全面推进各级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大对二级(含二级)以上以及分布在鼠疫疫源县、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传染病科、感染科和呼吸科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要求人手一本《鼠疫防控宣传手册》,完善和强化首诊医生责任制。省直和厅直医疗机构培训工作纳入各市属地化管理。
  2、各地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中,重点加强鼠疫病例初步诊断、病人隔离、疫情报告和治疗抢救等知识培训,逐步掌握卫生部新公布的《鼠疫诊断标准》。同时,要结合培训需要,采取科学方法,统筹安排设计,组织开展鼠疫防控应急演练,掌握鼠疫防控应急的规范处置流程,提高防控应急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要实地检查和了解各级医疗机构培训与演练落实情况、医务人员对鼠疫防控知识的掌握和知晓程度,重点抽查和考核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效果,对未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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