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商标建设。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重点引导各类名特优新农副产品以及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加快大豆、小麦、马铃薯、乳品、肉类、糖以及山林产品、优质水产品等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品牌涉农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基地,力争2010年前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有实质性突破。
(三)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商标。围绕发展旅游、试车、会议、度假“四型经济”,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注册和运用服务商标,尽快形成一批服务业知名、著名商标。促进我市服务业提档升级,重点引导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餐饮业注册服务商标,进一步扩大影响,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大型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商业连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方式,进行商标注册。扶持发展信息、中介、科教、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商标品牌。
(四)注重引导出口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支持拥有优质商标品牌的产品企业实施境外发展战略,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重点指导外贸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到境外注册商标,以“商品出口、商标先行”的策略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在出口贸易中使用自主品牌、争创出口名牌和国际名牌。
(五)鼓励支持民营经济走“品牌之路”。将发展注册商标的重点定位在民营经济领域,指导个体私营企业运用品牌开拓市场,壮大规模,增加效益,提高知名度。由商标管理部门牵头,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上门服务、分类指导,重点指导持有和特许使用注册商标的个体私营企业申报知名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要结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将字号注册为商标,同时积极开展知名商标评选认定工作,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为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供充实的资源储备,推动我市注册商标总量和质量的快速提高。2009年黑河市知名商标评选认定民营经济领域占90%以上,5年内个体私营企业注册商标申报、著名商标申报分别占全部申报的80%以上和60%以上,知名商标年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
(六)不断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以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服装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强化涉及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商品领域的商标监管,结合工商所执法巡查,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做到商标监管重心下移,真正切断商标侵权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建立对知名和著名商标个体企业的回访制度,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假优势与商标持有和特许使用人的识假能力结合起来,主动上门征询维权诉求,广开商标维权渠道,及时为商标注册人解决商标维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网络协作,扩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区域范围,坚决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侵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商标侵权案件组织力量优先查处;对发生在辖区以外的商标侵权案件,全力协助受害单位赴相关地协调处理;对侵犯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权案件从重处罚,标的额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