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深化城管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更加有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实行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施《珠海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土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继续做好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继续开展围海造地先行试点。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机制。(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和农渔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二)稳妥推进其它各项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加强金融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大力建设金融创新服务区。搞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推进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现信贷市场与产权市场互动发展。注重培植财源,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预算和资金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国资委、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着力惠民生、强保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十三)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继续实施“双百工程”,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优化整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病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分层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局、市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和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四)加快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大力开展文体旅游活动,壮大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规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和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加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与开发,进一步增强市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研究制定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基地,启动金湾一中规划建设,继续推进市一中、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斗门和风中学等扩建工程。继续办好大学园区,推进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和市传染病专区建设,开展市第二中医院规划建设的前期研究,完成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