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普查中小学校舍情况。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建设等部门,对本市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并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1)开展校舍排查工作。2009年7月30日前,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两部分。根据排查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是否需要鉴定和专门处置意见。排查组由市教育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安监管理局、地震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抽调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特别是建设局要抽调勘察、设计(结构)、施工等方面的骨干技术人员。
(2)开展校舍鉴定工作。2009年8月31日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对需要鉴定的校舍逐栋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重建。鉴定组由市建设局、房产局、地震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省里培训,并取得临时资质,进行我市的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2009年9月30日前,建立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后,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2009年9月30日前,我市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2009年完成三年规划工程总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完成三年规划10%。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完工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