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珠府〔2010〕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9月,省政务公开考核组高度评价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认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创建平台和载体到位、工作结合到位、监督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增强制度性上下功夫
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公开、以制度推动公开。
(一)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按照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程序,责任部门应主动实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管理。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每年3月31日前主动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
(三)健全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应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四)健全信息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流转机制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保密和政策等审查工作。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健全监督反馈制度。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需要公众参与和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在公开后,意见反馈有渠道、有办理、有答复。
二、在强化经常性上下功夫
要坚持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健全各级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落实、人员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