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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黑河市应急救援队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黑河市应急救援队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我市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多发区,随着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不断增加,应急救援任务越来越繁重,现有的专业救援队伍由于专业性强、任务单一,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组建黑河市应急救援队,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承担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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