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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派出所、保安抓“点”。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按照《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落实消防监督“四项制度”,依法对管辖范围的社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和乡镇、街道移交的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单位依法进行处理。保安人员要做好提供保安服务单位、楼院的消防工作,熟悉掌握所在单位的消防基本情况,每天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维护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派驻单位的专职消防保安要依据合同,履行好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三防”固本强基,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建设基础

  1、加强人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强对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对专兼职社会消防力量的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要重点学习掌握日常消防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巡防队员、保安队员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等消防力量要立足岗位,大力培养“三种能力”;城乡社区民警要突出抓好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满足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

  2、落实物防,完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要充分发挥物防在基础防控工作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物防建设。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置或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确保完整好用。社区、行政村要协调、督促社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在沿街门店、社区(行政村)内道路、巡防室、保安执勤点、门卫等地点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方便取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采取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等措施,保证消防水源的可靠性。

  3、推广技防,提升防范火灾科技含量。要将推进消防技术防范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利用科技手段和先进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安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挥火灾防范及监控功能,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要在行政村大力推广使用“手机大喇叭”、户户联防报警装置,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置效率。要采取设置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先进技术措施,解决“九小场所”存在的集生产、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问题,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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