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周口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为目标,紧紧抓住火灾预防和快速处置两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构建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新格局,着力解决消防工作基层落实难的问题,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减少亡人火灾,努力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统领,落实基层党委、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防控工作的领导;坚持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和调动各种形式力量做好消防工作,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情开展消防基础工作,严防脱离实际照抄照搬;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基层防范,将消防工作与其他安全管理同步推进;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和标准
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工作职责明晰化、监督检查经常化、保安巡消一体化、宣传教育常态化、设施配置标准化、消防管理信息化的“六化”工作目标。2009年,全市3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2010年,全市7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2011年,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具体工作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