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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鄂环办[2009]5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工治发[200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省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环境监管、环境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按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和5000万元以上进行分类排查汇总,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进行排查。请各市、州环保局组织对本地区的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并负责完成本地区排查情况报告,填报相关报表(见附件)。

  三、各地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管理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庇、纵容未批先建,擅自降低评价等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四、我厅将适时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五、请各地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我厅监督管理处;2010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和相关报表一并报我厅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黎 斌  027-87167115

  胡安义  027-87167130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表一: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清查汇总表
  报送地区(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个(项目个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总投资

(万元)

行业类别

环评审批

建设进度(已批未建/在建/试生产/已验收)

验收

时间

验收部门

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注明类型)

审批部门

审批时间

环评批

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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