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9]108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东新区管委会:
《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随着东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村庄对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的制约已越来越明显,为维护好群众的利益,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集约利用土地、快速推进东新区开发建设的目标,妥善解决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妥善解决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复合型城市建设为目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等因素,稳步推进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工作。
(二)目标任务
实施“村庄社区化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在东新区规划建设3--5个拆迁安置社区,逐步拆除现有村庄,建设新型城市社区,防止私搭乱建和二次拆迁造成的公共财政和公共资源浪费,实现村民向安置社区集中、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强力推进东新区复合型城市化进程。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因村制宜;区政府负总责,办事处抓落实。
二、东新区村庄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及安置社区建设的用地、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安置社区用地
安置社区用地依法报征。
(二)安置社区规划
严格按照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3-5个安置社区,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规划深度达到住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范要求。
(三)安置社区设计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