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周政办[200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周口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周口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令),商务部《二手车交易规范》(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商务部、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2005〕378号),《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周口市汽车贸易交易市场的总体情况,周口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立足发展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易、活跃流通”的原则,调整完善布局结构,优化交易环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构筑与周口流通业地位相适应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体系,以促进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向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布局合理。根据本市目前二手车市场设置现状,确定二手车市场发展总体目标,对本市二手车市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完善。新建二手车市场在市场选址、功能设计上要与城市建设发展整体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有序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汽车保有量增长、二手车消费需求和现有二手车市场的交易能力,按照本市二手车市场发展布局规划的要求,规范有序地设置发展本市二手车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