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月调度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09]5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按时完成2009年年度减排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月调度制度,以便及时掌握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措施月调度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新建成和新投产污水处理厂名称、地址、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及进、出水水量和COD浓度、投产运行时间;在线设施建设、改造及运行情况;改建、扩建等污水处理厂增加的污水处理能力及COD减排量;深度治理(含中水回用)的污水处理厂增加的COD减排量。
(二)新建工业企业和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工程情况。纳入上年度环境统计且每月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事业单位,新增COD减排的工程名称、地址、处理工艺、投产运行时间和设计处理规模、实际污水处理量、在线设施运行情况和COD减排量。
(三)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每月取缔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名称、地址、生产规模、关闭时间和上年环境统计COD排放量。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措施月调度的主要内容
(一)新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情况。每月新建燃煤脱硫机组所在电厂名称、地址、通过“168小时”时间、装机容量、脱硫技术、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单位、发电量(供热量)、原煤消耗量、原煤发热值和入炉原煤平均硫份。
(二)新建非电力工业企业SO2治理工程情况。纳入上年度环境统计且每月新增SO2处理设施的单位名称、处理工艺、投产日期、处理烟气量、减排SO2能力。
(三)企事业单位清洁能源替代情况。纳入上年度环境统计且每季度新增燃煤设施改造清洁燃料设施的企事业单位,每月煤炭减少量和清洁燃料增加量。
(四)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纳入上年度环境统计且每月关闭小火电机组所在的电厂名称、地址、装机容量、上年度SO2排放量、燃煤消耗量、煤炭平均硫份;关闭落后炼钢炼铁产能的企业及高炉名称、地址、容积、产量、烧结机规模、上年度SO2排放量;关闭小水泥等落后产能的企业及生产线名称、地址、生产能力、上年度产量、上年度SO2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