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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评选2009年辽宁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地、各单位结合评比条件组织推荐,省卫生厅根据年底考核及日常工作考评情况组织评定,确定2009年辽宁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管理先进集体、明显进步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请各地各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1、2、3)于2009年12月5日前报驻省卫生厅监察室。

  附件:1、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管理明显进步单位申报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机构名称(盖章)

 

主要事迹:

 

 

 

 

 

 

 

 

 

 

 

 

 

 

 

 

 

年  月  日  

市纠风办意见

省卫生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分别由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存档。

  附件2:
  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技术职称

 

单 位

(盖章)

 

职  务

 

从事行风管理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主要事迹: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意见

省卫生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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