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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湖南湘龙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的批复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湖南湘龙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的批复
(湘司许﹝2009﹞82号)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你局《关于同意湖南湘龙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经审查,同意湖南湘龙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
一、
合伙人:向德堂、鞠小鹏、施林兵
二、
主任:向德堂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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