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发〔2009〕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经2009年第15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8〕42号)精神,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引导和促进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发展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上市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企业融资,提供强劲动力。企业上市改变了以往仅仅依赖有限的银行信贷资金的单一融资方式,可为企业开辟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筹集境内外资金的新渠道,可为企业融入大量的发展资金,大大缩短做大做强的时间跨度,促使企业快速扩张,实现“裂变”式规模增长,对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信誉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实现企业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
(二)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我市企业虽然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在国际国内竞争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市场规模、研发能力、产品档次,还是管理水平、获利能力,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相比都存在明显的差距。企业通过上市,能给技术创新以资金保证,推进重大技术改造,做强做大主业;能促进科研开发,提升产业层次;能跨行业选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的高端化、多元化发展;能快速并购同类企业,实行低成本扩张,真正实现企业跳跃式发展和区域结构提升。
(三)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地方税源。企业上市后,在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从而形成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能有效改善就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企业的发展也意味着政府税收的增加,对增加地方经济总量,创造地方税源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切实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资产质量优、发展前景好和上市积极性高的企业遴选出来,不断充实、优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一)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