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配合建设等部门做好校舍鉴定与排查工作;牵头制定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在整合相关资金的基础上,提出市级资金安排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验收;负责对四城区教育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确定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收集整理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在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建立安全档案、形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工程快速推进。

  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对校舍安全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牵头组织我市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对校舍维修加固方案的制定进行技术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在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施工图设防审核意见书,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为校舍安全工程提供优质构造等方面的信息,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负责对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负责新建学校选址的地质勘察备案工作;负责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的排查鉴定工作;负责依法履行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监督管理职责。

  市监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舍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消防安全和资金管理使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认真查处校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市水务局负责协助建设部门完成排查鉴定、指导学校选址等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参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依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地震局负责统筹协调县(市)地震局,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工作,提出地震安全性评估和建议;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协助建设部门完成排查鉴定工作,指导学校选址、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