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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制发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制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文电处理、运转,机要、保密以及印鉴、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件的接收、登记、分发;负责《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四)许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的接听、拟办、交办和督促。

  (五)督查科(许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级机关对市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市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省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六)信息科(网络管理科)

  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专网及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

  (七)一科

  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议事会议的具体组织和市长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市长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八)二科

  负责常务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九)三科

  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四科

  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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