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市政府市长热线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领导市接待办公室、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5个内设机构。
(一)许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培训等。
(二)许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负责或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对全市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和专家联系、服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
(三)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