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7.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8.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9.财政部、省财政厅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试点阶段(2009年)。选取市本级200万元以上5个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价试点,通过试点,探索经验,系统研究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扩面完善阶段(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一定数量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试点,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形成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三)规范实施阶段(2011年)。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将所有财政支出资金纳入评价范围。
五、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评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的编制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管理,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可邀请人大、审计部门参与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主要指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性强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实施评价机构要按规定撰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部门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的参考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用于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以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财政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设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君,副组长:张光明(常务)、付越凯、郑杰、韩润森、温庆林、冯伟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监督处及财政主管业务科(处)室组成,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