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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湖南奇剑律师事务所更名的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湖南奇剑律师事务所更名的决定书
(湘司许﹝2009﹞17号)
湖南奇剑律师事务所:
你们《关于申请湖南奇剑律师事务所更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和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准予湖南奇剑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湖南惠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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