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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易臻等22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易臻等22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09﹞74号)
根据易臻等22名申请人申请和株洲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和司法部《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如下22名律师执业:
易臻、邹亚洲、文铁军、杨青、祝君鸣、黄华、张弦、匡成国、刘灿、段歆琛、彭芳、彭志敏、谢宜兰、陈伟、陈林、谭军志、刘玉信、贺杨勇、郭映秋、毕丰、张炳、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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