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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全海滨等14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全海滨等14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09﹞77号)


  根据全海滨等14名申请人申请和怀化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如下14名律师执业:

  全海滨、龙建军、杨红玉、杨晟坚、朱世友、邓宇、谢亚中、李佑长、马仁斌、黄勇、龙仁前、薛兰兰、梁兰、游小华(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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