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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市场需求原则,更多地吸引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向农村金融市场倾斜,丰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弥补金融服务服务"三农"不足;要采取"小、快、灵"的经营战略,找准农村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巩固自身在服务"三农"上的地位。
  四、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适应农村生产方式的调整
  (一)积极开展牡丹江市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全国试点工作。
  首先支持牡丹江市金融体系配套支持对俄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试点工作。试点的金融产品为"生产基地农户配套贷款",即以"公司+担保+保险+信贷+农户"订单、保单质押或地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品种,即由政府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担保机构建立起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并通过在政府部门(公安、乡镇、村为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种植和养殖协会、种植和养殖大户中建立连带责任机制来有效规避信贷风险,为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的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和配套的金融服务。试点地定在穆棱市。各相关部门尤其穆棱市的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寻找和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养牛户提供养殖贷款,农业银行也要积极向上争取养殖业贷款,支持创新工作试点,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皓月集团收购肉牛,增加屠宰量,保证肉牛生产的资金结算及时,共同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顺利开展。辖区各县(市)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所辖信用社开展肉牛养殖贷款,配合试点市一起运作肉牛养殖贷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手段,加强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条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健全农村金融机构支付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纠正"重城镇、轻农村"的错误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支付结算工作快速发展。各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其在支付结算方面的资源及技术优势,网点布局适当回归农村,弥补农村金融网点的不足。逐步建立以现代支付系统为核心,以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支付系统为基础,以国有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补充,充分发挥网上银行、银行卡、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作用的多元化农村支付结算体系。
  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民偏好,大力开发和推广全国通存通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银行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家庭理财、外汇、咨询、保险等业务,不断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品种;鼓励涉农企业利用支票影像系统使用支票、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开出、接收银行汇票、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农民、外出务工人员推荐使用银行卡。改变农村地区支付工具相对单一的局面。创新并推广应用网上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弥补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网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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