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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8-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发展目标
  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强化政府职责,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在2020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农村小规模乡(镇)(人口在2万人以下)实现一乡(镇)一校集中食宿,其它乡(镇)实行高度集中办学,所有学校都要达到省规定的办学规模,除特殊情况外,学生在100名以下的学校全部撤并。城镇要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要加快新校舍建设和老校舍改造步伐,在2010年底前解决或缓解学校规模过大和班额过大问题。以"新三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多功能电教室)"和"老三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及信息技术教育投入等方面的力度,使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达到省有关规定标准,适应现代教学要求,具有适度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校舍建设规范、标准,校园环境优雅整洁,设施设备充实完善,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深化教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2009年起,全市各学校全部实行比选制、聘任制,竞聘上岗,优化校长和教师配备,使校长及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搭配合理,增强竞争意识,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三)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建立有效的义务教育质量监督评价机制等,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和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
  (四)学校管理科学规范。
  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用规范学校管理促进标准化建设,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现状与规划
  (一)现状分析。
  我市现有义务教育学校529所。其中:小学432所,在校学生126118人,教师10311人,校舍建筑面积87.7万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543.5万平方米;初中97所,在校学生72418人,教师6193人,校舍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 242.8万平方米。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把教育发展置于"大牡丹江"建设和实现追赶跨越发展的先导和基础地位来对待,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优先保障教育的资金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不断改善教育条件与环境,形成了综合实力较强、整体水平较高的义务教育体系。但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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