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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三)提高科技含量,建设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实现乘客、车辆、场站设施和道路交通之间信息互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公交系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道路特点、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各类车辆特性,优化交通信息配置,落实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信息管理措施。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共交通企业要建立公交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普及和完善公共交通IC卡系统,方便乘客出行。2010年基本完成智能化公交系统的建设;2020年全面完成智能化公交系统的建设并正常运行。
  五、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一)积极发展公共汽车。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工具。目前,我市公共汽车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所占比重为17%,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此,要在稳步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运营里程,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积极推进公共汽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公共汽车线路与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工业园区、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旅游景点等功能区延伸,延长营运时间。
  (二)推广应用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是利用现代化大容量的专用公共交通车辆,在专用道路上快速运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与轨道交通相近似的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客流增长情况和道路交通条件,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加强研究与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同时为实现建设特大城市的需求,结合规划中的牡、海、宁城际道路建设项目,适时研究城市轨道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六、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
  (一)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在路权使用、交通管理及信号设置上的优先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论证、逐步设置合理的公交专用支道,优先单向、逆向专用线路,调整公共交通与其他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汽车运行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城区各交叉路口设置信息控制系统的,在具备条件时应设置公交优先控制信号,保证公交车优先通行。要利用清晰的标志线和专用信号设施,明确区分公共交通流与其它交通流,保证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二)加强公交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的监控系统,对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其它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共交通路权优先的实效,切实提高公共汽车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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