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1、继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社会调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万里行调查工作。深入社会了解医疗卫生服务中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收费查询、卫生环境、后勤服务质量(水、电、气、伙食及便民服务设施)和卫生监督监测等综合服务状况。时间为2009年4月至10月;二是开展卫生行业作风社会评议活动。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社会评议仍然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利用各种形式走向社会,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学校、街道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这项工作由各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卫生厅拟定的问卷调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施。时间为2009年5月至7月。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省卫生厅监察室。
2、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访负责制”,完善群众投诉接待和受理机制。要努力提高接待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对待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不推拖、不敷衍,不激化矛盾。对合理诉求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把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向投诉人员反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要严格执行案件初核、立案、检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申诉复查等规定,完善卫生系统上下级案件办理工作协调机制,上级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机构办案工作的指导,下级机构发现和查办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
3、继续加强社会监督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聘请代表不同社会层面的人员,组成监督员队伍。要经常组织监督员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年要至少召开2次以上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行风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逐步推行医院向社会开放制度,定期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部分患者参观医院的接诊、治疗、手术、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工作,让社会全面了解医院的运行过程和患者的就诊流程,增强医疗工作的透明度,使医疗卫生工作得到社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4、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医德医风档案和监督执法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制度。要将医德考评制度落实到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工作中,可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的考核评价方式,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要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在加强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