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辽西北地区各类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需要,拓宽渠道,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辽西北地区工作,增加人才储备。根据辽西北三市实际,有计划地增加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和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数,扎实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经过几年的努力,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开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政策体系。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行岗位津贴、补贴性工资、医疗保险等特殊优惠政策,引导人才向辽西北地区流动。制定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川人单位要为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提供相应的创业启动资金、信贷担保、工作生活场所等支持。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政策,制定人才项目资助办法,对引进和选拔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参加在职学习、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给予资金扶持。建立能够反映人才价值与人才贡献和业绩相适应、科学灵活的薪酬制度,真正做到一流人享受一流待遇,一流贡献得到一流回报。制定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对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给予重奖,全省评选各类优秀人才工作注意向辽西北地区倾斜。
2.提升辽西北地区人才吸附和承载能力。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以人才工作突破支持辽西北地区发展新跨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舆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拓展国际人才交流和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的渠道。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辽西北地区特色产业项目,以产业项目的集聚吸附人才,以人才的集聚引领产业的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把辽西北地区打造成为成本低、回报高、最富创造活力、最有吸引力的地区,以建设服务高地、项目洼地、资金洼地等措施为各类优秀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创新创业、竞相发展创造条件、提供舞台。
3.构筑辽西北地区与省内外发达地区人才整体开发机制。进一步拓宽人才开发领域,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在引进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过程中,同步引进发达地区的人才智力资本。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要加大对辽西北地区人才开发的辐射力度,加快人才政策协调贯通,促进人才资源共融共享,提升人才综合效益和人才竞争力,建立辽西北地区与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人才整体开发机制,实现全省三大区域人才开发协调互动、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