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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0年。
  (1)建筑工程。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9%以上,整改复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筑绿化率不低于28%。严格实施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2)道路工程。全市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达到94%、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4%。(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3)水利工程。推进建设水环境工程,加快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做好荒地开发、水利造林、农田防护林网等工程建设,对英格吐、音达木等4条内河进行治理。(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4)林业工程。搞好全市沿江口岸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测预报水平。(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3、2011年。
  (1)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89.5%以上,整改复查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责任范围内建设工程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建筑结构材料使用率达到100%。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建筑绿化率不低于30%。严格实施监理制度,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竣工工程备案率达到100%,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使用。建筑节能环保材料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设计单位要充分考虑建筑体形、围护结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选用成熟、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2)道路工程。通过水陆空立体开发建设,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有效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建设一级公路136公里,改建二级公路202公里,建设三级公路561公里,建设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406公里。全市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达到95%、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5%;全市67个乡镇955个行政村全通硬化公路,占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100%。农村公路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3)水利工程。做好灌溉面积100万亩。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综合优良率达到75%。大中型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河道通畅、堤防达到防洪设计标准。(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4)林业工程。全市森林消防队伍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做好重点森林火险区二期项目建设的监督落实工作,加强林火监测、应急通讯、扑救指挥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森林面积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8.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三)服务质量。
  1、2009年。
  (1)宣传贯彻并执行GB/T16766--1997《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标准,旅游服务满意率达到93%,旅游投诉结案率达到100%,顾客投诉率控制在0.025‰以下,顾客满意率在95%以上。(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2)根据《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并执行GB/T22484--2008《城市公交汽电车客运服务》、GB/T22485--2008《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航空、铁路和客运实现正点率95%,晚点率小于5%。有责投诉率小于2%,客运联网售票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车率达到99.4%,交通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为0,交通事故处理及时率及规定时限的到位率达到100%,交通事故处理满意率达98 %以上。 售票及运输物品差错率控制在0.025‰以下。(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公安局)
  2、2010年。
  (1)建立覆盖旅游、电信、金融、商贸、医疗卫生、交通、餐饮住宿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网络,公开对社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每年推出两个全省用户满意服务班组和全省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用户满意度达到100%。(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2)建立覆盖旅游、电信、金融、商贸、医疗卫生、交通、餐饮住宿等主要服务行业的诚信体系,公开对社会做出诚信服务承诺,以评价企业质量信誉为重点,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共同推进,指导企业自律守信,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设立企业监管“红黑榜”,为我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3)制定旅游、滑雪、游泳等服务行业的地方标准10项,覆盖行业达到7个。各县(市)区确定1个试点单位,帮助企业完善服务标准。(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3、2011年。
  (1)加大公共图形符号推广力度。在涉外的宾馆、车站、码头、商场及重要公共场所,公共图形符号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2)大力引进外来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行业支付系统实现实时清算,银行处理业务实现1分钟到帐,当日支付资金清算实现零在途。金融服务满意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银监局、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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