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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对所辖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电子政务、信访稳定、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所辖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承办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社会负担经费等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招商引资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三)指挥通信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值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市政府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订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人防工程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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